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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三股东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news flash· 2025-05-13 11:08
密尔克卫(603713.SH)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上海演惠投 资合伙企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3万股、97万股、75万股,即分别减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1%、0.62%、0.47%,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自本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密 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承担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的最终责任,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 施相关工作,证券部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本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范性文 件、《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 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 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海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过半数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密尔克卫")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 响的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 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