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ILKYWAY(603713)
icon
Search documents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第一条 为保证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 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到境 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以及公司为境外 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内控顾问、行业顾问等)。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 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 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加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本制度 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做好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 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秘密、 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 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 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经保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07 11:02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07 11:01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丁慧亚女士的辞职报告,丁慧亚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丁慧亚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到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选举丁慧亚女士(简历后附)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5月)
2025-05-07 11:01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 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密尔克卫智 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 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 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7 11:00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 式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5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卫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6 12:02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4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卫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 94,360 张,代表 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共计 9,436,000 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的 1.08%。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 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密卫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密尔克卫(60371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卫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06 12: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卫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卫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 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倪 俊骥律师、葛嘉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本次会议,审查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发表法 律意见。 ...
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06 11:30
| 证券代码:603713 |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 公告编号:2025-04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8 |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8,587,24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3.3649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 158 号云璟生态社区 F1 栋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密尔克卫(60371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06 1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倪俊骥律师、葛嘉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 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