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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414号)
2025-04-28 08:2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8414 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化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化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5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和比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 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 合法合理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得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 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 定。 第二章 关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 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RMB80000元)。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 第四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在职或离职管理层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 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 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利益、 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 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 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五)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等基本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公司的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样受本制度的约束。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 30%以上 且公司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登记、披露等情形时,应按照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的安排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未经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而擅自处理 内幕信息,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相应的负责人要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内幕 ...
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 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