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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资格、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对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征国先生、蔡旻辰女士、陈波先生、阮广学先生、 高攀先生、周克雄先生、魏佳眉女士、崔萍女士、祝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其中魏佳眉女士、崔萍女士、祝世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丽岛新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3-29 13:12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17 号解释"),17 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 ...
丽岛新材: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公司对天健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咨询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成立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2, 272 人 | | 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 亿元 | | | 审计 ...
丽岛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9 13:12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董事会同意: 1、提名蔡征国、蔡旻辰、陈波、阮广学、周克雄、高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启动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2、提名 ...
丽岛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用报告(天健)
2024-03-29 13: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5-20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R E P O R T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Pan -C h i n a Ce rt ifi e d Pu b l ic Acc o u n t a n t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6 页 三、附件………………………………………………………… 第 17—21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华庆)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华庆) 2023 年度休职报告 2023年,本人黄华庆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 职责,负责、独立的行使职权。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深入 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黄华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江苏嘉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禾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江苏宏锦律师 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31 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我 ...
丽岛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丽岛新材: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 ...
丽岛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4-03-29 13:12
2.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 ...
丽岛新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 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 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