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605177)
Search documents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4-09 10:49
●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东亚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行了 6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6 号文 同意,公司发行的 6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5-04-09 10:4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11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14,000 股 | 14,000 | 股 | 2025 年 | 4 | 月 | 14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
 东亚药业(60517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09 10:48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东亚药业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获得韩国原料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5-04-01 08:00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0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获得韩国原料药品 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 邦药业有限公司收到韩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韩国 MFDS)原料药品注册证书,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 21 号 产品名称:头孢妥仑匹酯 DMF 注册号:20250326-209-J-1841 发证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韩国 MFDS)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头孢妥仑匹酯为第三代头孢类抗菌药物,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泌 尿系统、胆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据相关数据显示,2023 年度头孢妥仑匹酯制 剂全国销售额约为 1.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4-01 07:4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1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共有 1,000 元 "东亚转债"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 49 股。 一、"东亚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5 号文核准,浙江东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行了 69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66 号 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善衡药业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5-03-10 08:1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善衡药业有限公司并完 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善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衡")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浙江善衡注册资本的 100%。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策, 对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但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概述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08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整体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公司现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2025-02-16 08:00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0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网址:http://www.eapharm.cn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办 公地址已于近日迁至新址办公,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 2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7016 联系电话:0576-82131881 电子邮箱:dyzqb@eapharm.net 传真:0576-8428539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2-12 08:1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 --- | --- | --- |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06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该事项已得到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12 08:16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 --- | --- | --- |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05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4,000 股 本次回购价格: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 票 14,000 股,拟由公司以 9.4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 划因离职的激励对象 ...
 东亚药业(60517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2-12 08:1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本所已得到东亚药业如下保证:东亚药业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 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 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所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 二〇二五年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