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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葫芦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4-01-02 10:11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 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 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9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 落实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 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 披露后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 ...
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结果的公告
2023-12-29 10:17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3-061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结果的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 3.请发行人结合最近三年一期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平均余额、利 息收入和利息费用,说明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借款规模与 利息费用的匹配性,以及维持较大规模有息负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落实及回复。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3 年12月 ...
葫芦娃_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04次审议会议公告
2023-12-22 10:22
一、参会上市委委员 马义涛 张朝辉 曹小莉 褚冰茜 潘妙丽 二、审议的发行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104 次审议会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 2023 年第 104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
葫芦娃_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2023-12-22 10:07
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131-1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131-11号 致: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方面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本次 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 ...
葫芦娃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2-22 10:07
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8 月 21 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 "公司"或"发行人")收到贵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5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申报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 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 ...
葫芦娃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12-22 10:07
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审 计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发行人"或"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统称"申报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853719_X0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853719_X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对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申报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 不是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 ...
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2023-12-21 10:05
股票简称:葫芦娃 股票代码:60519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 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葫芦娃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葫芦娃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 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
葫芦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3-12-21 09:5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2年度 | | 页 | | 次 |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 7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 | - | 9 | | 合并利润表 | | 10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 12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3 | - | 14 | | 公司资产负债表 | 15 | - | 16 | | 公司利润表 | | 17 | | |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8 | - | 19 | | 公司现金流量表 | 20 | - | 21 | | 财务报表附注 | 22 | - | 119 | | 补充资料 | | | | |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1 | |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 2 | |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853719_X01号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
葫芦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2023-12-21 09: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杨慧泽、王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目 录 关于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释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葫芦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上会稿)
2023-12-21 09: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杨慧泽、王辉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晏 | 释 义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转板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 | | 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