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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60531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 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审计委员会职务。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 ...
无锡振华(6053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者虽然持 有不足50%的股权但能够通过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当选或者以协议等其 他安排实现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振 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 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公司以自有资产或者信誉为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 ...
无锡振华(6053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 ...
无锡振华(6053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振华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 ...
无锡振华(6053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 ...
无锡振华(605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及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及 时"是指自起算日或者触及披露时点起的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是指根据适用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由公司或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 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
无锡振华(605319) -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
无锡振华(6053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包括在公司领薪的全体非独立董事,适用本制 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具体数额进行发放,不按照本制 度进行考核。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2)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3)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
无锡振华(60531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 理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等进行研究并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成员为独立董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
无锡振华(6053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08: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