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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提高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 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 海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负责分管的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包括子公司、参股公司)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 围内决定公司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及时、准确、 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 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制度。 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第一条 为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 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等。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报告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信息, 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侨食品集 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 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 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依据《南侨食品集团(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侨食品集团(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 务人对其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 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 ...
南侨食品(605339)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4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南侨食品集 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 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侨食品集团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以及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