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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 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投资境内外股票、期货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 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包含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 保本的理财产品)。 第一条 为规范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 的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委托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专 业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 上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 融牌照的主体;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该第三方不包括公 司控股子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不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由专职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兼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总经理工作细则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权。 第四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 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上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有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立达信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 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 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涉及对外报道、传送的各 式文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参照《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 了确保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 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第六条 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季度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 ...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0:0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 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顾客群 和新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