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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 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二条 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含 3 名)组成。公司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除董事长外的其他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条 董事长任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四条 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
睿创微纳(6880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八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予以免除其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委员会纪律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 提名委员候选人。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 ...
睿创微纳(6880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
睿创微纳(688002) - 总经理轮值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构建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公司战略有效执行,培养高素质管 理团队,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负责制,公司的轮值总经 理候选人需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 作细则》等规定中关于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第三条 轮值总经理的职责: (一)轮值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授权行使 相应职权,履行相应职责; (二)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三)总揽公司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对公司中长期战略提出 建议; (四)负责公司对内对外联 ...
睿创微纳(6880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通过。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
睿创微纳(6880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 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担保行为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财务部对担保事 项进行初步评审后,按程序逐级报总经理审定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按其各自 权限进行审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对外 担保。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