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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 ...
睿创微纳(6880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睿创微纳(6880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 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对其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结合目前公司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占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均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选举委员 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 ...
睿创微纳(6880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使 权利,公司及其他人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确定。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单位 或自然人。 股东名册是证明 ...
睿创微纳(6880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 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制度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
睿创微纳(68800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推动公司战略有效执行,规范总经理 及其所领导的经营团队的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按照《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的规定 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采用轮值制,聘期为十二个月,连聘可以连任。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 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 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胜任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 ...
睿创微纳(6880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 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 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 3 年 以上; 1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 ...
睿创微纳(6880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 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东表决 权,或者虽未达到 50%以上股东表决权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 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 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