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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miles(68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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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禾迈电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范围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三)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禾迈股份(6880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已发生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证券部负责 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属控股子公司间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也不得请第三方企业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的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 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
禾迈股份(6880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禾迈电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分立 等方式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 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 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前款 ...
禾迈股份(688032) -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9-11 12:16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杨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提名委员会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此外,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 2025年9月11日 ...
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9-11 12:1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杨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 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
禾迈股份(688032) -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09-11 12:1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附件:杨欢简历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杨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杨欢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满足独立性的要求。 杨欢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其任职资格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杨欢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
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9-11 12:1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欢为杭州禾迈电 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 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