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oymiles(688032)
icon
Search documents
禾迈股份(688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1 12:17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的职责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六)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
禾迈股份(688032)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杭州禾迈电 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5053660176U。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于 2021 年 12 月 2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 ...
禾迈股份(68803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 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 行使职权,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 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内部审 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 行有效沟 ...
禾迈股份(6880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为:(1)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2)在 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综合考虑同行业收入水平等因 素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或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 战略与 ...
禾迈股份(6880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稳定地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 ...
禾迈股份(6880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
禾迈股份(688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杭州禾迈电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范围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三)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禾迈股份(688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12:17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