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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68805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0:06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5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8 日 至2025 年 9 月 1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
华锐精密(68805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5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5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 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专人、邮寄及电 ...
华锐精密(6880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5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归属条件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公 司拟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志祥、高江雄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 ...
华锐精密(688059)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9 10:03
| 证券代码:688059 |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4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9 |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
华锐精密(68805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0:0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锐精密")的委托,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 项法律服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以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 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 ...
华锐精密(6880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 ...
华锐精密(6880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09:50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
华锐精密(68805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09:50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任导致 ...
华锐精密(6880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9 09:50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
华锐精密(6880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09:50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 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监督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