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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与长期价值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 保薪酬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结构平衡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可持续发展, 实行与业绩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式,逐步完善薪酬递延兑现机制,在驱动短 期目标达成的同时强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立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及薪酬追 溯扣减机制,确保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并重。 (三)市场化对标原则: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区域企业的市场 分位值,确保人才竞争力。 (四)权责对等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经营风险、管理复杂度相匹配, 体现权责利统一。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结构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金额由股东会决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行政岗位薪酬 领取, ...
燕东微(68817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件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信息,以及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 本办法规定需及时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运作中应按上市公司标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建立重大信息上报、审批制度,健全与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效衔接的机制,确 保重大信息履行合法的审批程序、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 ...
燕东微(688172) - 总裁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总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层的组织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执行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 书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执行副总裁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与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从董事会决议聘 ...
燕东微(6881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或者《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
燕东微(68817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股份")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燕东股份及投资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公司 (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燕东股份及所属公司合并简称"燕东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 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 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 ...
燕东微(6881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应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
燕东微(68817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
燕东微(6881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
燕东微(6881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监管指 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
燕东微(6881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4:0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真实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燕 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信息,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所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关联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