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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88215) 2024 年 5 月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 | --- | |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 |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 |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 | |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 | |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0 | |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 |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 | 议案九: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 | 议案十: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4 | |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8 | |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进加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mos.gov.co)"进行企业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bttp://wc.mosf.gov.co)"进行企业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3871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瑞晟智能公司于 2023年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l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 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公司")2023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瑞晟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云青)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夏云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审计资格。1992年8月至 1998年9月就职于安徽芜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就职于 安徽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原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原瑞华上海分所破产管理 人团队负责人,现大信会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6 09:46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141,51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141,51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0.293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2935 | ...
瑞晟智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2-26 09:46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Landing Law Offices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 邮编: 200082 电话(Tel): 021-66529952 传真(Fax): 021-66522252 r r and 4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 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 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2.本法律意见书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华人民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2-01 07:4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振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个人品德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胡振超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其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胡振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振超)
2024-02-01 07:4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胡振超为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1 07:4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2-01 07:4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长期战略目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 价格主要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存在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2-01 07:4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 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审议文件、关联人资格等的核查,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 2024 年度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 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 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奥雷鸣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