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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4:13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rules are established to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Suzhou Dongwei Semiconductor Co., Ltd. and ensure shareholders can exercise their rights according to the Company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1][2] - The company must strictly follow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when convening shareholder meetings [1][2] Types of Shareholder Meetings - Shareholder meetings are categorized into annual and temporary meetings, with annual meetings held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scal year [1] - Temporary meetings must be convened within two months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uch as insufficient board members or significant losses [1] Legal Opinions and Procedures - The company must hire a lawyer to provide legal opinions on the legality of the meeting's procedures, participant qualifications, and voting results [2]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convening meetings within the stipulated time frames [2][3] Rights of Shareholders - Shareholders holding 10% or more of the company's shares can request a temporary meeting, and the board must respond within ten days [3][4] - Independent directors can also propose temporary meetings, requiring a majority agreement from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4] Notification and Proposals - Shareholder meeting notifications must be sent out 20 days prior for annual meetings and 15 days for temporary meetings, including all proposal details [6][7] - Proposals must be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shareholder meeting's authority and comply with legal requirements [12] Voting and Decision-Making - Shareholders can vote in person or by proxy, and each share carries one vote [19] - Decisions require a simple majority for ordinary resolutions and a two-thirds majority for special resolutions [14][15] Meeting Records and Announcements - Meeting records must be maintained for at least ten years, detailing the meeting's proceedings, attendance, and voting results [41][42] - Resolutions must be announced promptly, including details of attendance and voting outcomes [39][40] Compliance and Legal Recourse - Shareholders can request the court to annul resolutions that violate laws or regulations within 60 days of the decision [18] - The company must comply with court rulings and fulfill disclosure obligations regarding any legal disputes [18]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6 14:12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7,971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2,531,446 股的 1.5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00%。其中首次授予 463,169 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84.00%;预留 88,222 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本总额的 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7-16 14:03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7,971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2,531,446 股的 1.50%。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51,391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00%。其中首次授予 463,169 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16 14:0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证券代码:68826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837,971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2,531,446股的1.50%。 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51,391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0.4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00%。其中首次授予463,169股, 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00%;预留88,222股,占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16.00%。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86,58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0.00%。其中首次授予1,080,727股, 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00%;预留205,853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16.00%。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16 14:0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 | | 获授第一 | 占授予第一 | 占本激励计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 | 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 | 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 | | | | (股) | 例 | 的比例 | | 一、首次授予部分 | | | | | | |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王鹏飞 | 中国 | 董事、首席技术官、核 心技术人员 | 27,927 | 5.0648% | 0.0228% | | 龚轶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27,927 | 5.0648% | 0.0228% | | 卢万松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27,927 | 5.0648% | 0.0228% | | 李麟 | 中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189 | 0.7597% | 0.0034% | | 谢长勇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5,585 | 1.0129% | 0.0046% | | 毛振东 ...
东微半导(688261)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14:0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天册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电话:+ 86 571 8790 1110 传真:+ 86 571 8790 1500 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 本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公司、东微半导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5 | | | 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 | | 激励计划(草案)》 | | 《考核管理办法》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 |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东微半导(68826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16 14: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简称:东微半导 证券代码:688261 二〇二五年七月 | 声明 4 | | --- | | 基本假设 5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4 | | 三、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31 | | (二)备查文件地点 3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东微半导、上市公 | 指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 | 指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 | | 划 | | | | 《股权激励计划 |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2025 | | (草案)》、本激励 计划草案 | 指 案)》 | | | 独立财务顾问报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 | 告、本报告 | |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6 14:0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 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6 14:0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东微半导(688261)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6 14:0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