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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OPM Biosciences (68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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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1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杭州泰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江西济麟 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泰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 ...
奥浦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17
Group 1 - The 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conducted a review of Shanghai Aopumai Biotechnology Co., Ltd.'s acquisition and financing activities, confirming compli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1][2] - The review found no instances of direct or indirect paid hiring of third parties by the 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 during the financial advisory process for the merger and acquisition [1][2] - The hiring of third-party institutions and individuals by the listed company was deemed legal and compliant with the regulations set forth by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2] Group 2 - The listed company did not engage in any other direct or indirect paid hiring of third-party institutions or individuals beyond those mentioned [2] - The 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s review opinion aligns with the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hiring of third parties in investment banking activities [2]
奥浦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的专项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1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 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 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45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 委托,审计了奥浦迈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 并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5 年 4 月 14 日 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17 号、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A11689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81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奥浦迈 2022 年度、 总表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19 号、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A11691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821 号专项报告。 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奥浦迈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 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对奥浦迈 2022 年度、 总表分别出具了专项报告 ...
奥浦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17
Core Viewpoint - The transaction by Shanghai Aopumai Biotechnology Co., Ltd. to acquire 100% equity of Pengli Bio-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share issuance and cash payment does not constitute a major asset restructuring as per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1][2][4]. Group 1: Transaction Details - The transaction involves the acquisition of 100% equity of Pengli Bio-pharmaceutical by issuing shares and cash to multiple investors [1][2]. - The company plans to raise supporting funds by issuing shares to no more than 35 specific investors [2]. Group 2: Regulatory Compliance - The 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conducted a review and confirmed that the transaction does not lead to a change in control of the company [4]. - The current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is Mr. Xiao Zhihua, and the actual controllers are Mr. Xiao and Mrs. He Yunfen, indicating stability in control post-transaction [4].
奥浦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战略投资核查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17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 战略投资核查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中国 . 北京 建国门北大街 8 号 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电话: 传真: 对于中国律师一般无法独立查验的文件和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说明或其他文件或口头证言。 对于根据中国行政或司法实践本所无法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意 见、说明或其他文件或口头证言的情况下,本所依赖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 或其他文件(前提是经本所的合理查验,本所未发现存在与该等被证明、确认的 事实情况不一致的文件、信息),在此情形下,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或其 他文件应视为本所在穷尽所有核查手段的情形下取得的唯一证据,本所无法对该 等书面说明、确认或其他文件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做进一步查验。根据中国诉 讼管辖的有关规定,基于中国目前法院、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程序和公告体制, 本所对于公司存在的刑事或行 ...
奥浦迈: 奥浦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6:07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或"上 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27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金条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6-05 15:46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最近 12 个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进行了增资并对海星生物进行了投资。相 关投资涉及标的资产与澎立生物均属于生命科学相关行业,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 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结合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本次交易拟 购买资产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 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2025-06-05 15:4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第八条的说明 (一)标的公司具备科创属性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前研究 CRO 服务业务,依托科学的研 究评价体系、完善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致力于为全球创新类 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定制化的临床前研究服务等。标的公司技术基 础储备雄厚、创新能力突出,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的公司还承担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上海市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等重要科研项目,并参与了 NASH 西格列他钠等一批全 球重要创新药物的临床前药效学评价服务,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事业做出了积极 贡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根 据国家统计局 2018 年 11 月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 属行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6-05 15:4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景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 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泰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国安、 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6-05 15:46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49 三、公司 2025-2027 年利润分配具体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 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 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 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