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OPM Biosciences (68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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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 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 易的文件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重大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 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十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和《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 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 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另行确定的地点。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 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 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 并说明原因。 股东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形式召开外,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采用 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的,公司将提供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并应在会后提供股东身份证明、 书面表决结果等文件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 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并保持长期、健康的良 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证e互动"网络 平台(以下简称"e互动")发布各类信息的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 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小于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比例小于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1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董事 29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5 |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5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2 | | |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护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公司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09:1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4 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 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 称"本次归属"),本次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1,400股,股票上市流 通日为2025年10月22日。本次归属登记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加至 113,8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