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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3:1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shares held by the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is established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hareholding and its change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 This system applies to the shares held by the company's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including shares registered in their names and those held through others' accounts [2] Prohibited Share Transfer Condition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prohibited from transferring share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such as within one year of the company's stock listing or within six months after leaving the company [2][3] - Additional prohibitions include situations involving investigations by regulatory authorities or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related to securities violations [2] Trading Restriction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cannot trade company shares during specific periods, including 15 days before the announcement of annual or semi-annual reports and 5 days before quarterly reports [3] - They must also ensure that close relatives and controlled entities do not trade based on insider information [4]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report their shareholding changes within two trading days through the company to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detailing the number of shares before and after the change, the date, price, and reason for the change [7][8] - A reduction plan must be reported 15 trading days in advance, including details such as the number of shares to be reduced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reduction [8] Compliance and Accountability - The company’s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the identity and shareholding data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porting requirements [9] - If the board fails to comply with regulations, shareholders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action or take legal action [5][6]
三生国健(68833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9 13: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生国健"、"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生国健部分募投项 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生国 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2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621,142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18 元, ...
三生国健(68833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3:0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47 公司代码:688336 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 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 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 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 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 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2:58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5408592G。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621,142 股,均为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人民币 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SHANGHAI)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3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三生 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采用货币资金、股权或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 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而进行的资产或资本类运营活动,包括:股权投 资、增资扩股、对外收购兼并、证券金融类投资及其他投资行为等。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 的本办法所述对外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和经营宗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 心竞争力。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 ...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9 12: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 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