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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ichang(68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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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688383)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5:2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1 2025 was CNY 226.67 million, a decrease of 13.78% compared to CNY 262.90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11.70 million, down 59.58% from CNY 28.94 million year-over-year[4].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CNY 0.12, representing a decrease of 57.14% compared to CNY 0.28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4].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5 was CNY 226,666,707.93, a decrease of 13.8% compared to CNY 262,899,154.42 in Q1 2024[21]. - Net profit for Q1 2025 was CNY 11,661,496.86, a decline of 57.0% from CNY 27,140,763.74 in Q1 2024[22]. -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1 2025 was CNY 0.12, compared to CNY 0.28 in Q1 2024[22]. Cash Flow and Assets - Th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55.89 million, a significant decline from CNY -17.81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4]. - In Q1 2025, the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117,507,767.18, a decrease of 19.3% compared to CNY 145,708,147.39 in Q1 2024[24]. - The net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CNY -55,894,620.35, worsening from CNY -17,808,956.28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4]. - The total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Q1 2025 stood at CNY 168,582,363.72, up from CNY 135,010,269.27 in Q1 2024[25]. - The company's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decreased to RMB 172,890,267.24 from RMB 207,899,170.33, reflecting a decline of approximately 16.85%[17]. - The cash outflow for purchasing fixed assets and intangible assets was CNY 40,633,436.37,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CNY 16,860,458.80 in the previous year[25].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totaled CNY 20.61 million, accounting for 9.09% of revenue, an increase of 0.85 percentage points from 8.24% year-over-year[5].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were CNY 20,610,907.03, a slight decrease from CNY 21,665,682.53 in the previous year[21].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4,433[10]. - The company completed a share buyback of 566,985 shares, representing 0.5551%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with a total expenditure of RMB 28,096,179.58[14]. - The company has initiated a plan to repurchase shares to enhance shareholder returns, as approved in the board meeting on February 21, 2024[13]. - The company’s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tform, Spring River Investment, holds a 16.82% stake, with key shareholders being Hu Xinrong and Song Changning[12].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 The company is undergoing a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focusing on new display and semiconductor technologies, which has temporarily impacted performance[8].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CNY 2.85 billion, slightly up from CNY 2.83 billion at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s total assets increased to CNY 2,850,398,704.52 in the latest reporting period, up from CNY 2,828,300,304.29[19]. - Total liabilities amounted to CNY 1,460,557,717.66, slightly up from CNY 1,439,011,559.67[19]. - The company’s total liabilities and equity figures are not provided in the extracted data, indicating a need for further financial details[16].
新益昌(68838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5:19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新益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益昌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5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994.79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8.66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26.1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5:19
目 录 | | | | | 二、附件…………………………………………………………第 | 3—6 | 页 | | --- | --- | --- | --- | | (一) |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3 | 页 | | (二) |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第 4 | 页 | | (三) |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 5—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3-366 号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益 昌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8 15:19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 三、附件………………………………………………………… 第 | 11—14 | | 页 | | --- | --- | --- | --- | |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 11 | 页 | |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第 | 12 | 页 | |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 13—14 | | 页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367 号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益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益昌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25-04-28 15:19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 1—7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8—15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9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第 | 10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1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3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5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16—100 页 | | 四、附件…………………………………………………………第 101—104 | 页 | ...
新益昌(68838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15:19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翻露信達律師事務所 LAW SUNDIAL LAW FLRM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第一节 律 师 声 明 | | 第二节 正 文 5 | |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5 | | 二、本次作废相关事宜 : : : : : : : : : | | 三、结论性意见 . | l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 | 指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 | | |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激励对象 ...
新益昌(68838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5: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新 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新益 昌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 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合法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5:17
经核查独立董事施伟力、江奇、卢北京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施伟力、江奇、卢北 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施伟力、江奇、卢北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新荷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施伟力、江奇、卢北京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北京)
2025-04-28 15:17
卢北京:男,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 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授薪律师、合伙人,招商 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 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涅生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金雅 豪精密金属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总监,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证汇成(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 诚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皓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湾区梦想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北京) 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15:17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