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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弦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3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 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9,743.2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
正弦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志伟)
2024-04-24 12:3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田志伟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 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田志伟先生:男,196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任河南省建材研究设计院财务科主管会计;1996 年5月至1999年10月,任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陇海支行营业部经理;1999年10 月至2002年10月,任富友证券有限公司河南管理总部总裁助理兼总经理;2002 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12 月至2005年9月,任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 ...
正弦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正 弦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9,743.2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正弦电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2: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 ...
正弦电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4 12:3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田志伟、黄劲业和张晓光三名成员组成,其中 田志伟和黄劲业为独立董事,田志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对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召开时间 |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正弦电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4 12:38
公司代码:688395 公司简称:正弦电气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正弦电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鉴证报告
2024-04-24 12:3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40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 ( 岩 文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40号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正弦电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 | 日 | 家 | 页 | 次 | | --- | --- | --- | --- | --- | --- | | í | 鉴证报告 | | | | 1-2 | | 1 Í | ...
正弦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2:38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2021 年 4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 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 ...
正弦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4 12: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 | 工作内容 | 完成或督导情况 | | --- | --- | |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 (一)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 |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 | |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 | |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 2023年度,正弦电气未发生相关情况。 | | 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 | | |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 | | | 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 | | 情形。 | | |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 | |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披露了2023年度持续 | | | 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 ...
正弦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2:38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从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五人,实到董事五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