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CK(68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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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先进封装材料研发验证,GMC、底填胶等有望放量
ZHONGTAI SECURITIES· 2024-04-07 16:0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1 126 213 公司点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事先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 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发布、复制、转载、刊登、篡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持续加强先进封装材料研发验证,GMC、底填胶等有望放量 [Table_Industry]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33 95 公司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3 -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 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本报告中 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 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 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 ...
营收/产能利用率逐季回升,多领域布局助力长期发展
Huajin Securities· 2024-04-07 16:0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n "Accumulate" rating for Huahai Chengke (688535.SH) [8]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revenue decline of 6.70% year-on-year in 2023, with total revenue of 283 million yuan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31.64 million yuan, down 23.26% year-on-year [8][24] - High R&D investment has pressured the company's overall performance, but revenue and capacity utilization have shown a quarterly recovery since Q2 2023 [8][24] - The company is positioned as a leading domestic manufacturer of epoxy molding compounds, with a focus on advanced packaging materials, and is expected to benefit from the acceleration of domestic substitution processes [24] Financial Forecasts and Valuation Data - Revenue forecasts for 2024 to 2026 are adjusted to 351 million yuan, 442 million yuan, and 530 million yuan, with growth rates of 24.2%, 25.7%, and 20.0% respectively [24] - Net profit forecasts for the same period are 46 million yuan, 65 million yuan, and 84 million yuan, with growth rates of 44.4%, 41.8%, and 29.6% respectively [24] - The company’s P/E ratios are projected to be 118.8, 83.8, and 64.7 for 2024, 2025, and 2026 respectively [24][25]
华海诚科(68853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01 16:00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35 公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50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 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东峰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日,公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2658号
2024-04-01 12:5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www.zhcpa.cn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uanj ang New City, Hangzhou. Tal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整治 " 中汇会审[2024]2658号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目 s w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财务报表 | 6-17 | | (一) 合并资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1 12:5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 道 66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公 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 员,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 时、 ...
华海诚科: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01 12:52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目 录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页 次 | | --- | --- | | ないというのはなくなってきているところであるときになる。 とてもらったと 审核说明 | 1-2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中国在州市银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局A座5-8国。12期。21周 Flams S-11 12 mm 23 Elock A. LCC Trines Assisting, No & Limm Riskerpang Propen State State State States Program Strip Prix State States Products 00006259042220 1411 000050001 (130 FF2 www.zhopa.cn 委托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1 12:5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1 12: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证券代码: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