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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见本制度第三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 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券监管 ...
瑞联新材(6885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 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
瑞联新材(6885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瑞联新材(6885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 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确认 1 第一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 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 (一) 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 有利。必要时 ...
瑞联新材(6885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 率,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权责,规范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财务负责人的工 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与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本条前述人员 组成。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
瑞联新材(6885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财务性投资的理解和适用,参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有关规 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下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 ...
瑞联新材(68855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 --- | --- | |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 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第二条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系依照《公 | | | 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系由原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 | | | 份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 |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628053714D。 | | 第三条 |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 | | |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上 1,755 2020 9 2 | | | 海证券交易所(下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 | | | 中文全称:西安瑞联新 ...
瑞联新材(6885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
瑞联新材(6885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8 11: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审查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不包 括职工代表董事;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
瑞联新材:终止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
news flash· 2025-07-28 11:17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decided to terminate the raw material drug project of Weinan Ruili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and will seek new projects with strong profi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s [1] Financial Summary - As of June 30, 2025, the cumulative investment in the raw material drug project amounted to 179 million yuan [1] - The total amount of contracts signed but pending payment for the project is 6.11 million yuan [1] - The remaining raised funds amount to 216 million yuan, which will be kept in a dedicated account for raised funds management [1] Future Plans - The company aims to utilize the remaining raised funds effectively by finding new projects and will adhere to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the use of raised fund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