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Leary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68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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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尔科技(68868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上市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 ...
莱尔科技(6886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4:04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设立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莱尔科技(68868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 | |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 |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 |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内控要求 | |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处置 9 | | . .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 . 第六章 附则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 ...
莱尔科技(6886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莱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 董事会人数的 1/3,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
莱尔科技(68868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4:04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1 | | 第三章 | 重大事项的范围 | 3 | | 第四章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工作流程 | 9 | | 第五章 | 责任追究 | 10 | | 第六章 | 附则 11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六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将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莱尔科技(6886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4:04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 由董事长在委员范围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
莱尔科技(6886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有关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具体程序还应遵从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 ...
莱尔科技(6886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广东莱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1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
莱尔科技(6886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 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 ...
莱尔科技(6886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4:0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6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8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10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12 | | 第六章 | 股东会决议 15 | | 第七章 | 附则 18 |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莱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