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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0000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局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
海王生物(0000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为规范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定 ...
海王生物(00007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0月)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1 | 1 | | --- | --- | | | ﻢ | | . | œ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8]20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444086R。 第三条 公司于 1998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0 万股。于 1998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增发 6,900 万股人民币普 ...
海王生物(0000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海王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制或持有 50%(含 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含 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 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
海王生物(000078) - 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董事局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局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局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局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局的经营决策机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海王生物(0000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 度。 第 2 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 事局、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局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 3 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局、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4 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 ...
海王生物(000078)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3:0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 1 条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 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以及《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1 章 总则 第 2 章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 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 ...
海王生物(000078) - 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0-24 13:01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局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逐项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局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主席、 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及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局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非独立董事:张锋先生(董事局主席)、张翼飞先生(董事局副主席)、车汉 澍先生、刘德举先生、金锐先生、王云雷先生 独立董事 ...
海王生物(000078)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10-24 13:0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致: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曹中海律师、 徐梦丹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海王生物(00007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24 13:01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50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4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