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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00040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结合《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 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 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 ...
金隅冀东(00040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11:35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1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 ...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提名委员会决 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安排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1 选举,并报 ...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指导公司风险管理等工作 体系的建设,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干预。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构,负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 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题的研究报告、起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议案等,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安排等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按 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三 ...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 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进公司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第三条 公司内设的战略发展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战略 委员会决策的信息收集、议题编制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室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安排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金隅冀东(0004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1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 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 尊重投资者、回报 ...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以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选举、解任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 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 ...
金隅冀东(0004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议事程序,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
金隅冀东(000401)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 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方面的投诉。包 括但不限于: (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露、公司治理无直接关联的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 本工作制度适用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主要包括:电话、 邮件、传真、信函、来访,以及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 ...
金隅冀东(0004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1: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监管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 责收集、汇总与责任追究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 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