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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公司目标 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确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五条 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1、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 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
浩物股份(00075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 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 ...
浩物股份(00075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法定义务。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 ...
浩物股份(0007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 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公司 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 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
浩物股份(000757)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 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 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 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 产等财务指标。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 ...
浩物股份(000757)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8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党建工作 | 34 | | 第一节 | | 党组织的 ...
浩物股份(000757)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问责对象和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以下 统称"被问责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 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遵循下列原则: 第三章 问责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 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其所管辖 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
浩物股份(0007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 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 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 ...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 任职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