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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5 03:54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 天衡专字(2023)0163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3)0163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接受委托,审 计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分别 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0302 号、天衡审字(2022)00399 号、天衡审字(2023)00189 号审计 报告。 我们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取得贵所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函〔2023〕120082 号《关于金 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25 03:52
关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目 | 录 2 | | --- | --- | | 声 | 明 3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 | | | 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8 |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9 | | | 六、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0 | | |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所作出的专业判 | | | 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21 | | |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3 | | |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24 | 之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及 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5 03:52
关于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接 受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 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25 03:52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Jinling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58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
金陵药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3-09-25 03:50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泰和律师事务所 扬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 / 57 2016.01.16 签署版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 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 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
金陵药业: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3-09-25 03:5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关于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已收悉。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发行人" 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 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就本次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1-1 | ਸ਼ | | --- |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5 03:50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4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 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金陵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12008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 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 询问题。 公司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关于收到术苓健脾胶囊IV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公告
2023-09-11 07:46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术苓健脾胶囊 IV 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梅峰制药厂(以下简称"梅峰制药厂") 于近日收到术苓健脾胶囊治疗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脾肾气虚兼气滞 湿热证)IV 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术苓健脾胶囊 IV 期临床试验") 总结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术苓健脾胶囊基本情况 术苓健脾胶囊是由梅峰制药厂研发生产的中药第 6 类新药(原注 册分类),本项目于 2014 年获得新药证书(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140001)和药品注册批件(批件号:2014S00002)。该药成份为 骨碎补、白术、党参、茯苓、薏苡仁、陈皮、黄柏、一枝黄花、铁苋 菜、泽泻、大黄、槟榔、白芍、乌药、厚朴、防风、桂枝及甘草,功 能主治健脾益肾,理气,化湿清热,用于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 中医辨证属于脾肾气虚兼气滞湿热证者,症见腹痛、腹泻、腹胀,神 疲乏力,腰膝酸软,肛门灼热,口粘苦,情绪不安等。 二、术苓健脾胶 ...
金陵药业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09-04 07:2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3)0018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驻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g.zc.mo.f.gov.cn)" 我行业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 。 报告编码: 苏236RW088 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3)00189 号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金陵药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
金陵药业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9-04 07:20
关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 目 | 录 2 | | --- | --- | | 声 | 明 3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2 |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5 | |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 | | | 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6 |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7 | | | 六、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18 | | |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所作出的专业判 | | | 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19 | | |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2 | | |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22 |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中信证券")及 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