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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2023-12-08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 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3 年 12 月 7 日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沟通。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为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我们同意将该 ...
佳电股份: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2023-12-08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黑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 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跟踪、监 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 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 任人,董事长负责指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 董事会秘 ...
佳电股份:关于关联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2023-12-06 10:0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21 年预算批复的通知,公司子公司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请的项目获批 1,410 万元,因佳电 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的规定,控股股东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佳电公 司发放。其中首次接受 28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 3.465%,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 ...
佳电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23-12-06 10:0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通过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5,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固定收益型产品——机构专享嘉鑫固收封闭 2022-226 理财产 品,产品期限为 12 个月。近 ...
佳电股份: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10:07
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 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 市通 ...
佳电股份: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06 10:07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编号:2023-07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14:30。 提供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6日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 247 号公 ...
佳电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3-11-28 10: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的委托,担任本次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 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各 方已承诺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 ...
佳电股份: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0:37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为本专项核查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的 ...
佳电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3-11-28 10:37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股份")持有 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动装")5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哈电动装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 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已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哈电动装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同时,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所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亦得以 兑现。 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本次交 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佳电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3-11-28 10:35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 重要承诺 | 承诺内容 | | --- | --- | |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 | 1、公司依法公开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严 | | | 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配合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 | | 不存在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的情形。 | | |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利用未经依法公开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 | | | 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 |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 | |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 | |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 | | | 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 4、如违反本承诺,给佳电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 | | 律责任。 | |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 | | 自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