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EMC(000922)
icon
Search documents
佳电股份(0009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10 10:3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部为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披露、备案、 ...
佳电股份(000922) -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认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
佳电股份(0009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哈尔 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
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检查公司整体薪酬制度等,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 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 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公司绩 ...
佳电股份(0009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电气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者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1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 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 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
佳电股份(0009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 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 ...
佳电股份(000922)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黑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 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跟踪、监 督、检查和督办。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 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 任人,董事长负责指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董事会秘书协 ...
佳电股份(0009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权限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 ...
佳电股份(00092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 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报编制前向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 进行全面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九)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落实情况 等; (十)本年度接受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检查、调查和被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情 况; ...
佳电股份(000922) -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 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 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策略、风险管 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 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第五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 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