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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股份(00120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 ...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 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 公司董事长兼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1 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或本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 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 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公司证券投资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东瑞股份(0012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参照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 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
东瑞股份(001201)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的工作及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裁、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1 (四)诚实 ...
东瑞股份(00120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东瑞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 ...
东瑞股份(001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0:17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 ...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0: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东瑞股份(00120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1-28 10: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 规范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比照适用 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 ...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