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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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10:3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尚太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2-16 10:29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A股股份2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0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6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87元/股 ...
尚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5 10:3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 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分别持有尚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9,448,3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3.6206%)和 4,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394%); 3、本次权益变动后,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叁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048,036 股,持股比例从 5.4599%减少 ...
尚太科技: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05 10:3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尚太科技 股票代码:001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 A 座 26 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 A 座 2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
尚太科技:关于2025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12-03 12:3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安全性高、 ...
尚太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03 12:37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针对首 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6.75 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4,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260,961,350股的0.0284%,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226,250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6.0347%。 3、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2名离职,有2名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销售,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价格为调整后公司202 ...
尚太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12:37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孙跃杰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总股本260,75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 1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 ...
尚太科技:监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4-12-03 12:37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石家庄尚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事项及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 监事:孙跃杰、左宝增、任跃杰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 ...
尚太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12:37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家庄尚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就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