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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1-30 12: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1月1日 至 2023年6月30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1-4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6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40 |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3-2-1-1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189 号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 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 12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月 31 日及 2023 ...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3-11-30 12: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20 号)。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并置 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 ...
兴欣新材: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1-30 12:37
本募投项目达产后,所生产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示: | 序 | | 新增产 | | | | --- | --- | --- | --- | --- | | 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类 | 能(吨/ | 主要用途 | | | | | 年) | | | 1 | N-羟乙基哌嗪 | 电子化学品、环保 | 3,000 | 光刻胶剥离液、脱硫脱 | | | | 类溶剂、医药领域 | | 碳、生物缓冲液 | | 2 | N,N'-二羟乙基哌嗪 | 环保类溶剂 | 1,000 | 脱硫脱碳 | | 3 | 40%(wt%)哌嗪-1,4-双二 | | | 重金属捕获,用于水体重 金属污染,垃圾焚烧的重 | | | 硫代羧酸二钾盐水溶液 | 环保类溶剂 | 10,000 | | | | | | | 金属固化 | | 4 | 双(2-二甲基氨基乙基)醚 | 聚氨酯发泡剂 | 2,000 | 用于聚氨酯发泡 | | 5 | 五甲基二乙烯三胺 | 聚氨酯发泡剂 | 2,000 | 用于聚氨酯发泡 | | 6 | N-甲基吗啉 | 聚氨酯发泡剂、溶 | 250 | 用于聚氨酯发泡、染料、 | | | | 剂 | | 农药等的优良溶剂 ...
兴欣新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3-11-30 12:37
3-1-18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8 年 7 月 1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通过了《关 于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聘 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同步更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选举公司董事朱容稼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邓川先生、郑传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
兴欣新材: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3-11-30 12:3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公司"、"发行人")拟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 人作为兴欣新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 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 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对于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 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 进行同业竞争;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 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 ...
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11-30 12: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TA ST 1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为 2,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
兴欣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3-11-30 12:37
3-1-17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关,关于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主要规定如下: 1、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 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 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
兴欣新材: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11-30 12:37
序号 承诺函文件名 页码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函 1 2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30 3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41 4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50 5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函 54 6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58 7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67 8 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71 9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77 10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06 11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123 3-1-11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所持兴欣新材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 ...
兴欣新材: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1-30 12:37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目录 1 | | --- | | 声明 2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本次发行情况 12 | | 三、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2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3 | |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15 | |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16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6 | | 二、发行人符合主板板块定位 17 | | 三、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20 | | 四、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24 | | 五、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25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盛证 券")接受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兴 欣新材")的委托,担任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