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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0022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的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 导。 第四 ...
拓日新能(00221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国内部审计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检 查、监督和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 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
拓日新能(0022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 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
拓日新能(0022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备案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 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 ...
拓日新能(002218)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 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 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拓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拓日新能(0022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 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公司(包括公 ...
拓日新能(0022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高管人员人 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对董事候选人、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
拓日新能(0022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指导,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拓日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作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毕业文凭; (三)从事金融、工商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五)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
拓日新能(002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 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 人的干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审 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 ...
拓日新能(0022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