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HE TECHNOLOGY(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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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2:3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薛云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本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的阐述。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1,913,139 股后的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联化科技: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2:32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 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对应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 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 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 ...
联化科技: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12:32
2023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202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Lianhetech 2023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目 录 专利信息 一流的研究 客户权益保护 阳光与绿色采购 质量与合规战略 客户权益保护 内部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设 强制性清洁生产 应急预案 碳中和 员工多样性 员工培训 员工安全 员工即家人 员工活动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Lianhetech 2023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报告编制说明 本报告是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十三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回顾了公 司 2023 年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披露了公司履行经济、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理 念、践行和成绩。 本报告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及相关补充指引 条款,同时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联化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2:3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 ...
联化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2:32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3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3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
联化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2:3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
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2: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完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 ...
联化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2:28
特别提示: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610 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843,405.01元,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684,340.50元,支付2022年度股东股利92,324,625.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66,488,377.88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189,322,816.79元。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
联化科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与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26 12: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与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为了响应黄岩区政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要求,盘活公司位于黄 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西地块约100亩的土地,拟将该地块用于工业地产开发。根 据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开发企业需要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故公司拟在经营范 围中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 原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 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 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为维护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 | 为维护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
联化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2: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 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 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