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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以逐个投票方式进行。 第六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第七条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 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票只能投 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的选票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 的累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第八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奇正藏药(0022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对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有提名权,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总裁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藏奇 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西藏奇 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理部代表各部门汇报公司运营情况,总裁再就公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责成有 关人员解决,必要时,由总裁召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 ...
奇正藏药(0022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信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被收购 ...
奇正藏药(00228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西藏奇正藏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以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设立控股子公司应进行投资论证,由董事长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权限 范围审议批准后实施;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 ...
奇正藏药(00228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非经董事会书面 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 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 ...
奇正藏药(00228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 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 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1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 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 ...
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管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奇正藏药(00228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 PE(私募股权基金)、创投等风险投 资行为,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 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亦适用于本制度,但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1 (二)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 ...
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成员 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行使《公司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