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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奇正藏药(0022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 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 标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 ...
奇正藏药(0022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及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 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三条 ...
奇正藏药(0022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 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
奇正藏药(00228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发生担保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 规提供担保。 关联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违规提供资金或者担保的,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或者默许。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存在控股股东、 ...
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西藏奇正藏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 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
奇正藏药(0022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程序,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聘期 一年,可以续聘。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
奇正藏药(00228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以逐个投票方式进行。 第六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第七条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 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票只能投 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的选票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 的累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第八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奇正藏药(0022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对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有提名权,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总裁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藏奇 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西藏奇 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理部代表各部门汇报公司运营情况,总裁再就公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责成有 关人员解决,必要时,由总裁召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 ...
奇正藏药(0022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8:46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事项: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信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被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