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DZ(002289)

Search documents
ST宇顺: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3-12-21 09:44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T1 座 21 楼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 日搬迁至新办公地点,现将公司新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1 栋 A 座 13 层 1302 变更后: 上述变更后的办公地址自本公告日起正式启用,同时原办公地址将停用。 除以上变化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公司网址均保持不变,敬请 广大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ST宇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05 11: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原条文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 为维护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ST宇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5 11: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 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1 座 21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五届 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ST宇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立副董事长。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 ...
ST宇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1: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 ...
ST宇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05 11: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12月制定)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 的,不受前述通知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负 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 过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 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每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
ST宇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5 11:08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修订符合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
ST宇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05 11:08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 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 了充分论证、认真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修订符合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饶艳超 沈八中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
ST宇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5 11: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
ST宇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1:0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的董事 4 人,董事马长水先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