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NE(0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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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的发放依法合规,先审计和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整体运营水平、促进公司 效益的持续和均衡增长,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确立高管人员薪酬与经营目标和成果挂钩的绩效考核体 系,切实体现高管人员的经营责任、风险和收益相对等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高管人员是:《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管理原则: (一)高管人员薪酬与其经营责任、风险、业绩和任职能力挂钩; (二)兼顾股东、公司、员工和高管利益,防止短期行为; (三)高管人员薪酬与员工的工资收入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四)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考核有 ...
融发核电(0023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 ...
融发核电(00236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 度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董 ...
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检查公司财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
融发核电(002366)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第一条 为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下称"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服从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虽然持股比例等于或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的组成,或根据相关协议规定或者其他安排拥有其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 ...
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
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投资中心,由董事长直接领导。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
融发核电(0023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 ...
融发核电(0023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融发核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 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 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 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 ...
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08:1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主要负责拟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 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