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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远智慧(0023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 ...
科远智慧(0023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 ...
科远智慧(0023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
科远智慧(002380) - 《科远智慧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0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249800142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anjing Sciyon Wisdom Technolo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 12 ...
科远智慧(0023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 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等日常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 ...
科远智慧(0023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事会印章,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单独或合并持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 ...
科远智慧(0023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对所有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者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 当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和要求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统称"符合条件媒体")公布。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 第四条 公司 ...
科远智慧(0023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七)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 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南京科远智慧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
科远智慧(0023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
科远智慧(00238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四条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中 除公司以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