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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 年 4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制订)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健全和完善利润分配的 决策和监督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资金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重要因素,以及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1、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
长青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3:2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召开的情况如下: 2、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 展了监督工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1)审议《 ...
长青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 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预防和控制各种错误和弊端的发生,消除隐患,合理保证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 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
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龚新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1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
长青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1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80 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青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
长青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91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公开发行可 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913,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21,047,38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2,752,62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2019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9]第 ZH10 ...
长青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 储。 1、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 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 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 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 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 ...
长青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3:28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83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青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长青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 ...
长青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骆广生)
2024-04-17 13:2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骆广生)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 |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式参加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 --- | --- | --- | - ...
长青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7 13: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91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公开发行可转 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913,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21,047,3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