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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欧菲光: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设置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
欧菲光: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 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具体条件在每任选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 ...
欧菲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并由此造成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 独立董事人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 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 ...
欧菲光: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 1 页 共 12 页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
欧菲光: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规范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 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第十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 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监局。 第五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 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的,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 ...
欧菲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 ...
欧菲光: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rules f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O-Film Group Co., Ltd, aiming to standardize meeting procedures and decision-making processes [1][12] - It specifies the structure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oard office, including the role of the board secretary [1][2] - The rules detail the requirements for regular and temporary meetings, including notification timelines and content [2][5] - It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personal attendance by directors and outlines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proxies may be used [10][11] - The document establishes procedures for meeting discussions, voting, and the recording of minutes and resolutions [13][17][24]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board must hold at least two regular meetings each year, one in each half [1] - Temporary meetings can be called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uch as shareholder requests or proposals from the audit committee [3][4] - Meeting notifications must be sent out in advance, with specific content requirements [2][6] - Changes to meeting details must be communicated at least three days prior to regular meetings [5] Voting and Decision-Making - Decisions require a majority vote from the board members present, with specific rules for abstentions and conflicts of interest [17][19] - Proposals that are not approved cannot be reconsidered within a month unless significant changes occur [20]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process for recording votes and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oard secretary in maintaining meeting records [8][24] Documentation and Record-Keeping - Meeting records must include details such as attendance, proposals discussed, and voting outcomes [11][26]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preserving all meeting documentation for a period of ten years [27][12] - Any discrepancies in meeting records must be addressed by the directors at the time of signing [25]
欧菲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第六条 ...
欧菲光: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4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 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 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时,重点关注下列事 项: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况; (2)财务会计报告 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3)财务会计报告有关重大财务问题和判断与年报其他 信息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的一致性; (4)公司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