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DLAND GROUP(00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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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 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 2 页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由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在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440300192359041F。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7 ...
*ST广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
*ST广田:关于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01 11:3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10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 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管理人分别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 集团")、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础")和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3 年 11 月 28 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 ...
*ST广田: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3-11-28 12:54
1、2023 年 11 月 2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 院")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并终止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重整程 序。 2、本次重整计划涉及权益调整,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 生变更。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和《决定书》【(2023)粤 03 破 265 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风 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铭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 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广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 ...
*ST广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3-11-28 12:5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释 义 除非本重整计划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名词的含义为: | "重整计划草案" | 指 |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 | --- | --- | --- | | | | 案)》 | | "重整计划" | 指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获 | | | | 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的《深 | | | | 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企业破产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 "《信托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 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 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 "《民法典》"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 | | | 月修订)》 | | "《自律监管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ST广田: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11-27 12:3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 广田 公告编号:2023-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 案)》")。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3 破申 879 号】和《决定书》【(2023) 粤 03 破 265 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 铭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广田集团管理人(下 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 ...
*ST广田: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1-27 12:37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3、召开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4、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5、会议主持人:公司管理人代表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破产法》及《公司 章程》等 ...
*ST广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7 12:3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的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出资人组会 议"),并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破产法》等规定及公司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所涉及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场参 与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审阅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 ...
*ST广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1-24 10:12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3 年 7 月 25 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 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4.1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 ...
*ST广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1-17 10:14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9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2023 年 7 月 25 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 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4.1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 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