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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 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内控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以提案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报告,并提请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事项。 本制度所述的提案,是指由董事或者其他有权提议人提交的,由董事会审议 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为提案申请部门及事项执行部门,负责收集提议人 提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负责编制董事会提案以及相关提案事项日常工作的管理; 公司证券部为提案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对提案 进行合规性审核,承办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提案流程及管理 第八条 提案及相关材料应最迟于董事会定期会议15天前,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天前提交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如提案事项须先由各专门委 ...
顺灏股份(0025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 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 总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 至各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1)由公司 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2) 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派出执行董 事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半数以上(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 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 ...
顺灏股份(0025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
顺灏股份(0025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确保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地归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 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中心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所属财务部门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 ...
顺灏股份(00256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总裁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确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副 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含联席总裁 ...
顺灏股份(002565)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14 11:3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发行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香港立信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 ...
顺灏股份(0025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14 11: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以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 ...
顺灏股份(002565)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14 11:3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顺灏国际")申请,公司拟提供以下担保: 4、法定代表人:倪立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1、拟为顺灏国际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人民币 12,900 万元,担保有效期 1 年,主要用于开立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
顺灏股份(002565)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4 11: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 | 年期初占 | 2025 | 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5 | 年半年度占用资金 | 2025 | 年半年度 | 2025 年 | 6 月期 | 占用形成原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 用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 | 的利息(如有) | 偿还累计发生 | 金额 | | 末占用资金余 额 | 因 | | | 以下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 | | | | 及 ...
顺灏股份(002565)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14 11:3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8 月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 财务报告 编制单位: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795,988,768.15 | 858,089,975.56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423,175.36 | 42,122,823.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218,584,622.81 | 342,865,419.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839,567.70 | 91,522,002.82 | | 预付款项 | 13,125,405.42 | 9,174,5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