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HO STOCK(0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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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00256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 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 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项目、兼并、项目资本增减以及对子 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等 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裁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章程》规定须经 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可以先经过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后,提交 ...
顺灏股份(0025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 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 董事会人数的 1/3,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 ...
顺灏股份(00256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 是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 ...
顺灏股份(002565)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等相关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顺灏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 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 ...
顺灏股份(0025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承诺, 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 ...
顺灏股份(0025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 为,造成年报及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 ...
顺灏股份(0025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 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 会还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
顺灏股份(0025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 ...
顺灏股份(00256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市商务委关 于同意上海绿新烟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商外资协 [2008]565 号)批准,由上海绿新烟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68782097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1]293 号《关于核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50 万股,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50 万股。 | . | | --- | | 2 R |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股份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 | ...
顺灏股份(0025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1:3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 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1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