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ILING PHARMACEUTICAL(0026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以岭药业过敏性鼻炎一类新药芪防鼻通片进入国家医保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7 04:40
Core Insights - The National Medical Insurance Drug List for 2025 has been officially published, with Yiling Pharmaceutical's innovative drug Qifang Nasal Tablets being included for the first time [1] - Qifang Nasal Tablets are specifically indicated for the treatment of persistent allergic rhinitis, addressing a clinical gap in medication options [1] - The drug received approval from the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in January 2025 and was registered in Macau on July 12, 2025, marking it as the first innov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pproved in Macau [1] Company Summary - Yiling Pharmaceutical has successfully developed and introduced Qifang Nasal Tablets, which are now part of the national medical insurance drug list [1] - The inclusion of this drug in the national insurance list is expected to enhance its market accessibility and potential sales [1] Industry Summary - The addition of Qifang Nasal Tablets to the national medical insurance drug list signifies a growing recognition and support for innovativ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 within the healthcare system [1] - The approval and registration processes highlight the regulatory pathways for innovative drugs in both mainland China and Macau, indicating a potential trend for future drug developments in the industry [1]
以岭药业:12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5 16:09
Group 1 - Yiling Pharmaceutical (SZ 002603) announced on December 5 that its 19th board meeting of the 8th session was held on the same day, where it reviewed the proposal for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Yiling Pharmaceutical'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100% from the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industry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Yiling Pharmaceutical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0.4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Large bank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have become a scarce resource, with products offering over 2% interest rates being difficult to obtain, and some requiring a high minimum investment of 10 million yuan [1] - Experts suggest that deposit interest rates may trend downward in the long term [1]
以岭药业(00260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5 12: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石家庄 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以岭药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74,720,183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17.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6,108,798.84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8,808,798.84 ...
以岭药业(002603) - 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 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承揽、论证、规划、实施和监控,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和分 支机构应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 ...
以岭药业(0026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 则确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监管。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 ...
以岭药业(00260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 ...
以岭药业(0026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及《石家庄以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 常工作部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
以岭药业(0026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
以岭药业(0026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是关联交易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关联交易的识别、 申报和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所属单位关联交易管 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了解和掌握有关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各项规定 ...
以岭药业(00260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 开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紧急情况下,在保证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可以 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口头、电话、电子通信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独立 董事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