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T GROUP(0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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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公司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时依据国家监管政策的要求以及公 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 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
长青集团(00261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 范公司财务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 办法。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 法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 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 进行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 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会计人 ...
长青集团(002616)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直接从 资金所有者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中介机构融资, 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管理, 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 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 ...
长青集团(0026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信息。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 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 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 1页 / 共 18页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 深圳证券 ...
长青集团(002616)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 学管理水平,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裁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 ...
长青集团(002616)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 ...
长青集团(00261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身利益与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行为,切实保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 ...
长青集团(0026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规范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 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 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 项目资本增减等。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
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位;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长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 会计专业人士。其他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