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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 券账户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金达威:公司章程(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 | | 英文全称:Xiamen Kingdomway Group Company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3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36 | | 第十二章 | 附则 3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2001]53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 ...
金达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 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
金达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 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 1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金达威: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第一章 总则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 第五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 互提供担保 ...
金达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 ...
金达威: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 第六条 融资是指公司向金融机构、股东或其他人(含法人和自然人,以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 等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经营管理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总经理在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后,应当将该等生产经营计划编列年度预算,报 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三条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总经理组织拟订公司的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查决定。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及产品销售管理、 财务及资金成本管理、人事劳资管理以及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活动,由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可以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总经理负 ...
金达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 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在 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方 式进行通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
金达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 门 金 达 威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 联 交 易 管 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法人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金达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11 09:0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1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 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 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