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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共达电声的监管函
2024-09-06 13:01
息真实、准确、完整。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赵成龙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52 号 赵成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共达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及万蔡辛、赵成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95 号)和本所查明的事实,经查明,共达电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间接股东无锡锐昊半导体器件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锐昊)合伙份额存在代持,其 中 17.63%合伙份额由万蔡辛直接持有,其余 82.37%合伙份额由 万蔡辛、廖勇代共达电声控股股东 16 名员工持有,公告情况与 事实不符。2024 年 4 月 3 日,共达电声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 股权结构的更正公告》,基于无锡锐昊合伙份额代持情况,对前 期公告文件中涉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更正 内容涉及共达电声已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 告》以及《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因无 锡锐昊合伙份额存在代持情况,导致共达电声未能保证所披露信 1 2 你作为共达电声时任监事,为被代持人之一,在知悉代持事 项的情况下,仍对共达电声《2021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9-06 12:54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81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9 月 6 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共达电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万蔡辛、 赵成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5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前述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山东证监局日常监管发现共达电声间接股东无锡锐昊半导体器 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锐昊")合伙份额存在代 持,其中 17.63%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其余 82.37%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廖勇代共达电声控股股东 16 名员工持有。 共达电声《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证券发行信息 披露文件《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共达电声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共达电声申请向特定对象 ...
关于对廖勇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9-06 12:5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722 号 2024 年 4 月 3 日,共达电声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的更正公告》,基于无锡锐昊合伙份额代持情况,对前期公告文 件中涉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更正内容涉及 共达电声已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相 关文件。因无锡锐昊合伙份额存在代持情况,导致共达电声未能 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廖勇未如实告知共达电声相关代持情况,上述代持行为直接 导致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2.1.3 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廖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关于对廖勇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廖勇,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万蔡辛的一致行 动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无锡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1:19
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表决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致: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9-02 11: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8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共达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2 11: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以现场与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已于当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了临时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 议由董事长梁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2 11:1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以现场与网 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当日以专人送达的 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临时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陆正杨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2 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 ...
共达电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1:17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委托,作为共达电声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9-02 11:17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7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决定以 2024 年 9 月 2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94 万份,授予 价格为人民币 10.60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